龍湫寶塔
生卒年不祥
潮汕唐宋八賢之一
許申,北宋人,又名許維之,號化州。海陽縣人(今潮州市),祖籍福建。
人物簡介
史未載其生于何地亦未曾言明其是否于其父遷于潮州后生。
北宋大中祥符三年(1010年)應殿試,名列榜首,授將仕郎秘書省校書。
后歷任鄞縣知縣,韶州、吉州、柳州和建州的知州,廣西提點刑獄。
景祜二年(1035年)出任江南東路轉運使兼管江西、湖南諸路。
任職期間,注重地方建設,興辨公益事業,關心農業生產,深得士民敬仰。
北宋熙寧年間(1068—1077年),朝廷推行王安石變法,許申上書陳法弊端,違背皇帝旨意,被撤去刑部郎中之職。
后被任廣南東路轉運使,官終刑部郎中,被列為唐宋潮州八賢之一。
著有《高陽集》
主要事跡
許申公,北宋諱名賢,字維之,宋時為廣東潮州紈绔子弟,先世申公之父烈公,自漳州遷潮,遂為潮陽人,后卜居于郡城韓山麓山前鄉;
咸平元年戊戌(公元1001年)中,陳堯佐通判潮州,許申以布衣見之,與語奇之,其觀其所文,益加器重。堯佐自潮州倅以漕檄攝惠州,要許申偕行,中道艤舟,新月出人皆登岸,纔甲夜,俄有介胄百輩,乘騎數人,指呼甚明云:今丞相漕使宿,其或疏虞毫發,不敖!許申與文惠公驚喜,固不知孰相孰漕也。明日詢其地,有姚娘廟。文惠公自惠還潮,親以文祭,后居釣軸,凡歷官皆如向所言公(與地紀勝)。
北宋大中祥符元年戊申(公元1008年)初,詔令各地薦舉賢良,許申與焉,天子東封,新申獻賦,頌者數百人;召試三人,許申在列。學士院第其文許申擢為第一。授將仕郎,秘書省校書郎,蓋舟恩也。出知鄞縣。
天禧元年丁巳(公元1017年)初,遷合詔州。
更吉建二州。修張九齡廟。又修吉、柳、建三州,遷廣西提點刑獄。改江西湖南路轉運使。
景佑二年歲次乙亥(公元1035年),以度支判官工部郎中,歷官出為江南東路等轉運使。許申在三司,建議以藥化銅雜鑄錢,銅三鐵六,費省利厚,乃用其法,鑄于京師,旋徙湖西,復任廣東轉運使,仕終刑部郎中,嘗因災異言事,極詆時弊凜然,有直臣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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